第十八章 妇女能顶半边天-《闪婚七零:清冷知青又被撩失控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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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刚走出垦区居住点不远,身后就传来一阵自行车铃铛响,还有一股刺鼻的头油味。

    沈麦穗心里咯噔一下,没回头,加快脚步。

    “麦穗!沈麦穗!等等!”王振国蹬着辆半新的永久牌自行车,几下就追了上来,横在她前面。

    他今天换了件皮夹克,头发依旧油亮,脸上带着自以为热情的笑容。

    “一大早的,这是去哪儿啊,还带着家伙什。”他目光扫过沈麦穗背后的镰刀和绳子。

    “有事。”沈麦穗简短地回答,想绕过去。

    王振国却把车一摆,又拦住了,“跟我还见外呢?”

    他拨了拨车铃,炫耀的瞟了一眼沈麦穗,见沈麦穗没理,他顺着沈麦穗的方向看了看,问:“你这方向是去北坡砍荆条吧?那地方可荒,你一个人去多不安全,正好我今天没事,我陪你去,我有车,还能帮你驮回来!”

    他说着,拍了拍自行车后座,语气里带着施舍般的优越感。

    “不用。”沈麦穗拒绝得干脆,“我认识路,自己能行,你忙你的去。”

    沈麦穗再次试图绕行。

    王振国脸上的笑容淡了点,脚下一动,车子又挡在前面,“沈麦穗,你咋这么犟呢?我是为你好,你一个女的,跑去那荒坡野岭,万一遇上点啥事都没人救得了你!”

    他说完,脸上的表情愈加不好看,“你那个宋知青,能顶啥用,他也就动动笔杆子。”

    这话里的轻视和挑拨意味太明显了。

    沈麦穗心头火起,停下脚步,冷冷地看着他,“王振国,我男人顶不顶用,关你什么事?我好手好脚,认路识途,用不着你瞎操心,让开!”

    “我这是关心你!”王振国也来了脾气,“你说你,模样身段都不差,性子也爽利,当初要是跟了我,现在至于为了几根破荆条跑断腿?”

    王振国突然傲娇的扬了扬脸,“你在这北大荒呆久了没见过世面,南边现在机会多的是,穿金戴银不敢说,吃香喝辣总比在这儿强,你非得守着那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小白脸。”

    “王振国!”沈麦穗厉声打断他,气得脸颊发红,“你嘴里放干净点!宋清朗凭本事吃饭,堂堂正正,比某些人兜里揣着几个不明不白的钱就嘚瑟强百倍!”

    王振国被她这毫不留情的话噎得满脸通红,尤其是“不明不白的钱”几个字,似乎戳中了他心虚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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