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正确的登场方式-《驱魔少年之十字弹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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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英国伦敦。

    李瞬华已经在火车站蹲了一个礼拜了,嗯,不是在要饭,也不是在抓随地吐痰的游客。

    他是在盯梢。

    目标是所有穿土黄色大衣的可疑人物――和他身上衣服一样的家伙。

    为什么他不去教团?

    没办法,坑弟子专业户,库洛斯・玛利安又一次失踪了。

    只是去买个面包的功夫,回头就看见几个五大三粗的家伙追着库洛斯,沿着泰晤士河一路跑向了大本钟。几个人在路上刮起一阵狂风,李瞬华直接风中凌乱了。

    这位便宜师父临走时还给他比了个大拇指,早有默契的李瞬华马上就明白了库洛斯的心意――

    有熟人!我走先!教团见!你行的!

    师父,你还没告诉我教团在哪啊......

    库洛斯再一次成功地刷新了白发少年对于下限的认知。

    哼哼,你以为这样就能难倒我了吗?

    让你知道下限的极限在哪里!

    原著里黑色教团的探索部队,在出行时是非常依赖火车的,在很多篇章里都能看到火车这种交通工具。

    既然总部设立在伦敦,那我只要守在火车站就可以了......

    于是伦敦的火车站内,每天都有一个白发的少年举着接亲的牌子四处游走。

    第一天,李瞬华脚下摆了个破碗,等人的同时顺便凑够了两天的伙食费......

    第二天,李瞬华觉得要饭太无聊,圈了块地盘耍剑,惹得老外惊叹不已。“chinesekongfu”让少年把这个月的零花都挣到了......

    第三天,混迹在火车站的流浪儿跑来踢馆,被李瞬华挨个教育了一遍,白发少年成了火车站小混混的老大,每个小弟赚到的零花他要收一成......

    第四天,李瞬华用挣来的钱买通了火车站的巡查和售票员,开始当黄牛......

    如果不是终于有探索部队的人坐车回伦敦,这部书的名字恐怕会改成《雾都孤儿》或者《教父》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呀。

    可是...

    那两名回来交任务的探索队员则是另一番体验了。

    这两名队员,男的叫艾伯特,二十岁,女的叫米歇尔,17岁。

    正是花儿一样的年纪,阅历尚浅,心思单纯。

    刚刚经历了艰苦的任务,身心疲惫,归家的旅途对他们来说,像是铺满了鲜花,令人心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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